http://www.qypt.com/thread-78095-1-1.html 关于2010级新生转专业的原则性规定 各二级教学单位: 2010年级新生将于9月11日报到注册,根据往年情况,有部分新生入校后可能会出于各种原因而提出转专业要求,因此,教务处就入学后的新生转专业问题做出以下原则性规定: 一、为了稳定校园和新生,要严格控制新生转专业。 二、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新生人数少但教学条件好(冷门)的专业的新生,不转入学生人数多但教学条件又比较欠缺的(热门)专业;以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的学生原则上不办理转专业。 三、不同录取批次、不同科类、不同招生类型(如“3+证书”录取批次与一般“3b”录取批次;艺术类与非艺术类;高考录取与自主招生录取;文科专业与理科专业等)的学生,不可互转专业。 四、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教学单位可以允许学生提出转专业申请,报有关部门审批: 1、学生确有某种特长,转专业或转学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学生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8 p% s0 `0 t, ]( R# J3 @. K; y
3、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原因,必须转到另一专业学习。 4、被误录到非志愿专业。 四、拟转专业的新生,由二级教学单位组织填写完毕《清远职业技术学院秋季新生转专业呈报表》,并签批意见后统一收集呈报相关部门审批,2010年9月20日前必须呈送到学院教务处,否则,学院不再予以受理。 9 o8 K9 J j" R3 z" i+ q
教务处 ! \, G5 g/ |8 g! i
二0一0年九月八日 上面的通知看了以后觉得无语.....根本就是不想让你转专业嘛........ 鄙视学校领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