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加入会员
搜索
楼主: 超er~

又一届新生~

  [复制链接]

65

主题

2304

回帖

3474

积分

熟悉清职

.....

清职GG勋章

发表于 2009-8-4 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欢迎师妹加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3

主题

3748

回帖

1万

积分

不舍清职

清职MM勋章

发表于 2009-8-4 20:08 | 显示全部楼层
C姐  我来咧
潴潴0o 发表于 2009-8-4 14:07

欢迎小猪C妹,开学了有空找我吖
不懂  所以不强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1

主题

190

回帖

224

积分

入住清职

发表于 2009-8-4 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各位师弟师妹早点融入这个大家庭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3

回帖

3

积分

清职客人

发表于 2009-8-9 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俺是新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8

主题

2782

回帖

4773

积分

恋上清职

啵子`

清职MM勋章

发表于 2009-8-17 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欢迎欢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

主题

457

回帖

631

积分

认识清职

发表于 2009-8-17 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偶也是新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1

回帖

1

积分

清职客人

发表于 2010-2-23 22:54 | 显示全部楼层
拿什么拯救自己,谈刑事司法应对的基本技巧(一)

    重庆打黑案干谁谁倒;浙江亿万富姐被判死刑......近期涵盖了整个社会的一系列涉法事件,一方面是历史上对某些犯罪追究的欠缺,另一方面也映射出中国民众所缺乏的基本法律自保常识。
    国人从传统的理念出发,普遍具有“惧法”心里,按东方哲学观点指导生活的人们,不仅不会主动学习这些方面的知识,还总能给自己脆弱的心理素质找到一个苟且的安慰。

    下面从精英类(黄光裕…)、内行类(文强…)、官员类(周久耕…)、律师类(李庄…)、痞子类(臧天朔…)等典型事件中,介绍一些基本知识,望能从点滴做起,提高国人的自我保护知识。
    同意达晋雅先生观点:“掌握一些技巧,并不是为了躲避打击,全民法律意识的提高,有利于法律、法规的完善,有利于司法环境向更加文明、健康的方向发展。”

刑事司法技巧分析:(你也许只需几句内行话,就能拯救自己的一生)
   
精英类
    浙江亿万富姐被判死刑,黄光裕将面临重判,数不胜数的精英纷纷落马,这些在精营领域,叱诧风云,运筹帷幄的高人们为什么……
    经济类案件本不想多谈,因为这类人员几乎没有逃脱的。一方面是这些人和周围的盟友们有太多的“甫志高”(著名叛徒),另外就是这些人员太没有“椽子”,一个回合都扛不住。
还是简单地说几个要点吧:
  1、帐务流动是能留下证据的,要作好。
  2、公安机关是讲法的,不能随便打人。(如果要打你或被打了,参考痞子类方法)
  3、老婆是可靠的,情人不保险(如果曾经伤害老婆太深,也就别指望了)
  4、【精】不要急于表白自己,对方比你法律知识丰厚,你能表白清楚的,对方当然明白,这一部分是没事的。他要的是你表白过程中的其它内容。
  5、警方可以在第一时间内搜查住宅及办公室,应假设没有找不到的东西。(如需要可在12小时内,一般事先已定好)
  6、如需要可以查清你名下的所有存款,很简单、很快。
  7、所有同案都是靠不住的,我们也不能这样要求别人。(其理论和实际方面的原因参考达晋雅的刑事司法的应对《中国式看守所》)
  ……你需要知己知彼。

内行类
    文强的坦白,没有逃出刑讯手段的3招,而法官学院院长在看守所被自杀,更暴露出其“刑事司法的应对”失误。

让文强坦白的几招手段:
    文强案子不同,因够级别“双规”所以先是在某地双规配合调查。
    这“双规”是一个中国特色的强制手段,解释就是: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交代问题。这种强制手段在法律上没有一个明确界定,以后服刑时也不像在看守所的羁押时间要从刑期里减除,自然“双规”在实施上也就不受《刑事诉讼法》的约束,整明白了为止,这是对官员的特殊待遇,确实不公平(县处级以上够格)。
    第一招:大路货的“连续审讯”,(有兴趣去读《中国式看守所》)文强,扛住了;文太太,扛住了。于是有了文强叫嚣:“我想吃的时候就要让我吃,想睡的时候就要让我睡,别想用那些手段对付我,那些东西还是老子我发明的!”
    第二招:骗……,文强,扛住了;文太太,垮了一块,官方从某处取出了2000万(有些话在此不敢讲)。
    第三招:逼……,文强,垮了一块;文太太,垮了一片。(……在美国做生意的儿子已经回到重庆)
    够死刑了,第四招、第五招……暂时不用。

重庆高官乌小青被自杀:
    57岁的乌小青,前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副厅级),在被羁押的重庆市第二看守所自杀。
    一、被自杀:乌小青(副厅级)出事后,从时间上看,这位从法人员并不具备多少反侦查能力,按介绍的5大绝招算,文强扛过3招落马。乌小青好点,抗到了第四招“合作”,但也没多久,便结案移交给了起诉机关,这说明案子基本上已定性了。
    这时该说的都说完了,他已经没必要死了;但由于他是在第四招上的合作,而对这一招术的精华,他并没有理解透彻,注定了他得去死,因为只有死了,才不会在往后的过程中要求兑现(不敢说得太细,自己悟吧,要删了就没得看了)。
    二、从管理角度看,读过《中国式看守所》就和进去实习过一样,现在看守所的运行上,嫌疑人打架失手,偶然打死一个人可能性是有的,因为看守所关押不分类,又是年轻人多,打架难免。一般从开始打架到警察过来制止,大约要2分钟。但自杀绝对是没有机会的。看守所不仅各角落都在监控之下(只不包括女押厕所的局部),而且,除警察值班外,被押人员也有24小时不间断地值班,谁值班出事是要负责任的(双人值班互相监督),在押人员想死,可没那么容易。报道上说,乌小青利用中午休息,上吊了,纯属胡扯。
    三、从技术角度讲,各家的看守所,门都不会高过2米,窗户不会低过6米,门上更不可能有绑绳子的地方,也没有凳子让你踩着去上吊。
    ……
   
    未完待续,累了先写到这,要是快出事儿了急着用的,别怪我,平时干吗去了,不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1

主题

779

回帖

2438

积分

清职生活

清职GG勋章

发表于 2010-7-10 12:14 | 显示全部楼层
就快给人叫作师兄了···感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

主题

332

回帖

366

积分

社团专员

一个没有内涵的人..

发表于 2010-7-10 12: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Jie宝宝


    哈哈,曾经是过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

主题

195

回帖

510

积分

认识清职

发表于 2010-7-18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欢迎师妹
09届搭上80末班车的,但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清职在线BBS站 ( 粤R:000003 )

GMT+8, 2025-8-30 20:15 , Processed in 0.085047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6-2025 QYPT.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