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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激励优秀学生不断进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院建立起以“奖、助、贷、勤、补”为主要内容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营造良好育人环境的同时,绝不让一个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一、国家奖助学金: J- H* R! n9 c6 W# R2 f
1、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奖金一次性发放到位。
- p% X8 A. H9 \0 q+ M' }: f; X2、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9 o1 j8 L- t* ~
3、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资助金额为每人每年2000元。
3 J/ B+ L2 [& E! T( ^+ E二、国家助学贷款; y; r- {0 C1 g% I0 {
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等的银行贷款。申请金额原则上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本人全额支付,还款期限最长可延至毕业后六年。/ a) h4 h5 {# z* h4 l: [: y1 e7 [
三、学院奖助学金( P0 ]+ I* D! {' G' u1 r* c
1、学院奖学金:学院设优秀学生素质拓展综合奖学金、优秀毕业生奖学金等。
, _4 C5 p/ k7 c0 d8 O Z; G2、勤工助学:学院采取建立勤工助学基地、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等措施,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生学习和生活条件。现有勤工助学岗位共250个,月工资标准为每生每月100-200我院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
6 w; K+ }: Q3 o! V7 g( X0 ~四、政府和社会各界企、事业单位专项奖助学金
- m. a. r: Y8 q' Z清远市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企、事业单位在我院设立多项助学基金。, o H' l! R8 p5 J9 w1 \" A, k
1、清城区政府奖助学金:每年出资10万元用于奖励、资助我院清城区籍的学生。
! w; _- `. S0 ^; K" m/ w, L2、阳山县政府奖助学金:用于奖励、资助被学院录取并到校就读的清远阳山县籍新生,每人500元,一次性发放。% u& R& v: V( G O3 e: \" W( @
3、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被学院录取并到校就读的清远清城区东城街道籍新生,每人500元,一次性发放。& s6 e5 v: S/ Z: ?3 K [+ m
4、香港建滔化工集团奖助学金:每年出资100万元用于奖励、扶持我院品学兼优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设立的奖助项目有:香港建滔化工集团奖学金、香港建滔化工集团清远籍优秀学生奖学金、香港建滔化工集团清远籍优秀新生奖、香港建滔化工集团清远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
# Q2 N, ?' @4 A5、广东长实通信工程有限公司奖学金:用于奖励“长实通信班”学生和帮扶“长实通信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4 p; `: t' ~: K' d4 A& q, P
6、中国移动清远分公司动感地带助学金:用于帮扶我院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R* c: e* c/ y4 I
7、香港信善助学金:由香港信善基金会每年根据学院贫困学生情况,出资资助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 Y: u$ i: ], j1 {; ^8、陈戈平教育基金:资助贫困学生每人每年3000元,从2009年起资助五年,共资助600人次。1 n" Z; i, C/ |; C$ e3 a7 f
9、其他社会团体捐资设立的奖助学金:清远市扶贫办、清远市总工会、清远市妇联、清远团市委等单位每年都有捐资,用于对我院学生的奖学、助学。
. m) I5 F( d; }& h 五、新生“绿色通道”2 P2 P4 K4 ] [! z" ]
对特困新生,学院开通“绿色通道”,并依据其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及在校表现,采取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等措施,保证新生顺利入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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