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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激励优秀学生不断进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院建立起以“奖、助、贷、勤、补”为主要内容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营造良好育人环境的同时,绝不让一个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一、国家奖助学金/ O1 v0 ~) D3 s( K
1、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奖金一次性发放到位。
8 S8 h+ }% T" \) P0 r2、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7 |2 y. ?" T! \1 H
3、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资助金额为每人每年2000元。
7 c" d! z- I% j二、国家助学贷款+ p. u0 m- m8 m" g0 I' C- `
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等的银行贷款。申请金额原则上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本人全额支付,还款期限最长可延至毕业后六年。
0 s. }) C# E- E% O! n7 W三、学院奖助学金. ~0 z7 F- Z& @, p1 B: c
1、学院奖学金:学院设优秀学生素质拓展综合奖学金、优秀毕业生奖学金等。
`6 S: u t% C, C/ ^6 Q2、勤工助学:学院采取建立勤工助学基地、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等措施,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生学习和生活条件。现有勤工助学岗位共250个,月工资标准为每生每月100-200我院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
5 |- T3 ^* |% ~* H/ q四、政府和社会各界企、事业单位专项奖助学金+ v; }. u1 c; u. o! h
清远市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企、事业单位在我院设立多项助学基金。0 o7 F3 X! r0 v% W! i% H
1、清城区政府奖助学金:每年出资10万元用于奖励、资助我院清城区籍的学生。0 W: C9 m+ t; q) e; ?
2、阳山县政府奖助学金:用于奖励、资助被学院录取并到校就读的清远阳山县籍新生,每人500元,一次性发放。
* J3 M9 s! M4 D) y1 D, w3、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被学院录取并到校就读的清远清城区东城街道籍新生,每人500元,一次性发放。
7 F7 d. `* x, G( U6 n4、香港建滔化工集团奖助学金:每年出资100万元用于奖励、扶持我院品学兼优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设立的奖助项目有:香港建滔化工集团奖学金、香港建滔化工集团清远籍优秀学生奖学金、香港建滔化工集团清远籍优秀新生奖、香港建滔化工集团清远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
! M; W# i6 l) `2 x" C S; Z- f5、广东长实通信工程有限公司奖学金:用于奖励“长实通信班”学生和帮扶“长实通信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 r; O8 x5 d3 p6 y- w7 k* X9 t' A6、中国移动清远分公司动感地带助学金:用于帮扶我院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6 w/ R8 s% b" a
7、香港信善助学金:由香港信善基金会每年根据学院贫困学生情况,出资资助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k7 a; Y4 E3 E( ?& _8、陈戈平教育基金:资助贫困学生每人每年3000元,从2009年起资助五年,共资助600人次。
. w6 ?* e% ]) M9、其他社会团体捐资设立的奖助学金:清远市扶贫办、清远市总工会、清远市妇联、清远团市委等单位每年都有捐资,用于对我院学生的奖学、助学。
# c+ _3 Y5 A4 R# h8 o, |( g, E0 v 五、新生“绿色通道”5 t% {* N$ t% z, c3 V- i
对特困新生,学院开通“绿色通道”,并依据其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及在校表现,采取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等措施,保证新生顺利入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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