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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广东实行高校毕业生农村任教上岗退费政策以来,2008年全省已有8800多名毕业生享受该政策赴农村任教。昨天,笔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今年全省14个欠发达地市的乡镇及乡镇以下农村学校需求教师岗位12577人,欢迎高校毕业生踊跃报名。“广东省2009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教供需见面会”将于今年3月7日举行。“上岗退费”配套措施将细化
相比珠三角地区教师岗位的“人满为患”,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学校师资却十分短缺。
针对此现状,广东从去年开始推行高校毕业生农村任教上岗退费政策,希望吸引更多优秀毕业生赴农村任教。
该负责人介绍,2008年,全省共有8800多名毕业生享受了上岗退费政策,从数量上看,对于高校学生任教农村起到了比较好的导向作用,显示该政策具备一定吸引力。今年就业形势非常严峻,大学生更应积极转变心态,眼光向农村学校转移。考虑到光是退费可能对学生的吸引力仍显不足,接下来教育厅还将细化一些优惠配套措施,增强该政策的吸引力度。
地市教育局将进场答疑
2009年,全省14个欠发达地市的乡镇及乡镇以下农村学校需求教师岗位12577人,其中本科以上5817人,专科6760人。为给农村学校和高校毕业生搭建双向选择平台,今年3月7日将在华南师范大学举办“广东省2009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教供需见面会”。
届时适用上岗退费政策的14个地市教育局和相关学校将进场设点,此外部分珠三角地区农村学校也将入场“招贤”。
除了提供12000多个上岗退费教师岗位外,今年广东还将拿出3424个县城(含县城所在镇)学校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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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岗退费”政策简介
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从2008年开始实施。
■享受对象:
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及暂缓就业的本、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及暂缓就业的广东生源本、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任教地域:
汕头、韶关、湛江、肇庆、茂名、惠州、梅州、汕尾、河源、阳江、清远、潮州、揭阳、云浮14个市以及恩平市的乡镇(不含县城所在镇)及乡镇以下的中小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县城中小学校不在上岗退费政策适用的范围内。
■上岗退费标准:
上岗退费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所需经费全部由省财政统一安排。高校毕业生在农村学校任教一年退一年费用,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分4年逐年退费,大专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分3年逐年退费。
■相关要求:
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程序录用为公办在编教师(或被民办学校正式聘任为专任教师)的高校毕业生如要享受上岗退费政策,需与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上岗退费协议书,承诺在当地任教5年。在5年服务期内,高校毕业生可在农村学校间流动,但不得从事教育行政管理工作,不得报考脱产本科生和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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