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hine 发表于 2011-1-5 00:03

锐哥,睇来你睇错人了,赔偿,不是人家想要的,人家的名誉,给你毁了,你怎么的赔偿,你有这个能力赔偿吗????还有,钱不是万能的,至少钱不能买回时间,不能买来幸福,不能买来健康,更不能买来一个人的尊严!!!!

huangwei 发表于 2011-1-5 13:46

SB..失而复得算你运气好。。不要做些蠢事

sssmgk 发表于 2011-1-5 15:34

本案到此

ssgg66 发表于 2011-1-5 23:33

自己要注意啊! 童鞋

邱锐 发表于 2011-1-6 16:01

回复 74# ssgg66


    呵呵,谢谢关心

做不到也要做 发表于 2011-1-6 18:40

真羡慕。。为啥当初我就没遇上好人呢。。。

邱锐 发表于 2011-1-7 10:43

回复 76# 做不到也要做


    呵呵,讲运气的嘛

做不到也要做 发表于 2011-1-7 14:39

回复 77# 邱锐


    所以你要好好请这位好心人吃顿饭感谢下啊。。

邱锐 发表于 2011-1-7 19:15

回复 78# 做不到也要做


    我都没看过他,,其实,钱包不是我的啦。我只是帮人家的忙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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