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寝室被学校查,算不算是闯民宅?(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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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上清职

老师

发表于 2010-3-19 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即使就出租屋,只有你已年满18周岁,能独立承担自己的行为责任(如果为满14周岁,校方可以以代监护人的身份合法进入你的寝室),前提是你的入住进过屋主的同意,有按时履行跟屋主的约定(如交房租),房子就属於你或跟你一起合租的租客。而屋主(校方)未经住户同意,擅入已出租的房子,就属於擅闯民居。

因为此事屋子的使用权已经转移到你或跟你一起合租的租客,屋主只能进行已经约定的物业管理,如需室内维修,也应经过屋主的同意,才能入户操作。

如因为校方的行为造成你的隐私泄露或是财产损失,可以合理要求索赔。索赔的金额请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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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上清职

老师

 楼主| 发表于 2010-3-19 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人话,:“不算,属于学校对学生的管理范畴。毕竟寝室是校方的,学生只是寄宿在学校,所以必须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然而,不管是何种理由,学校的规章制度都应该遵循宪法,否则所谓的“学校的规章制度”也是没有合法性的条约。

在司法实践中,区分"私闯民宅"罪与非罪的关键,主要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故意,客观上是非违背住宅主人意愿强行侵入及主观动机(如:寻衅滋事等)和社会危害性等方面来予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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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上清职

老师

 楼主| 发表于 2010-3-19 13:03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宪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害公民的住宅。即公民住宅的不可侵犯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与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等权利一样同等重要,同样受法律的保护。基于此,我国《刑法》规定了"非法侵入住宅罪",构成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构成此罪的从重处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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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舍清职

大学城电脑团队大佬

清职GG勋章斑竹纪念章

发表于 2010-3-19 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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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舍清职

嘿嘿。

发表于 2010-3-19 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 =。觉不觉得宿管比较可怕点。
没事就会自己用钥匙来开我们的门。、

= =。对此,我郁闷了良久。
\\\\\\
雨过天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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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上清职

兔子不二

发表于 2010-3-19 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感觉我没有一点的隐私...
宿管每次进来抄了水表我们从来不知道的...
有一次我逃课在宿舍睡觉
宿管自己进来转了一圈又出去了
我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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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职生活

清职GG勋章

发表于 2010-3-19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办法啦  唉。
我的微博:http://www.weibo.com/u/2362274360
朋友们加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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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职生活

清职GG勋章

发表于 2010-3-19 19:47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办法啦  唉。
我的微博:http://www.weibo.com/u/2362274360
朋友们加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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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清职

发表于 2010-3-20 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舍管V5
做为一个怪兽,我要打败奥特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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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清职

清职MM勋章

发表于 2010-3-21 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节哀····
     这是辩论也不能改变的···
○ο゛摩天輪洅緈福_?峩還.s會畏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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