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unaicheng 发表于 2007-10-9 20:58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公法
(2007年10月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6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公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公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


第一条 老公洗澡时要量好水温,抓痒擦背;不得有贪图淫欲之行为。

第二条 老公血拼时要勇于付款,多所鼓励;不得有不情不愿之行为。

第三条 老公偶尔做菜时要赞不绝口,就是盐放多了;不得有拒食之行为。

第四条 老公睡觉时要炎夏扇风,寒冬暖被;不得有打呼抢被之行为。

第五条 老公给钱时要含泪感激,省吃俭用;不得有奢侈浪费之行为。

第六条 老公无聊时要搏命演出,彩衣娱夫;不得有毫无所谓之行为。

第七条 老公训诫时要两手贴紧,立正站好;不得有心不在焉之行为。

第八条 老公犯错时要引咎自责,自揽黑锅;不得有连累老婆之行为。

第九条 老公哀伤时要椎心泣血,悲痛欲绝;不得有面露微笑之行为。

第十条 老公晚归时要耐心等候,欢颜以对;不得有大发雷霆之行为。

第十一条 老公不在时要朝思暮想,守身如玉;不得有偷鸡摸狗之行为。

第十二条 老公高兴时要张灯结彩,大肆庆祝;不得有泼洒冷水之行为。

第十三条 老公失眠时要彻夜陪伴,帮忙数羊;不得有梦见周公之行为。

第十四条 老公想泡MM时要提供场所,自行回避;不得有及不情愿之行为。

第十五条 老公唱歌时要如沐春风,赞叹不已;不得有忍笑不禁之行为。

第十六条 老公生气时要跪地求饶,恳求开恩;不得有不理不睬之行为。

第十七条 老公打老婆时要任其蹂躏,谢主隆恩;不得有还手瞪眼之行为。

第十八条 老公考试时要帮忙读书,圈画重点;不得有事不关己之行为。

第十九条 老公演讲时要不时点头,深表赞同;不得有顺口反驳之行为。

第二十条 老公审问时要发誓赌咒,以表忠诚;不得有漫不经心之行为。

第二十一条 老公开车时要温言教导,释其紧张;不得有增其繁扰之行为。

第二十二条 老公亲亲时要热情有劲,卖力求好,不得有口齿不分之行为。

第二十三条 老公心烦时要出主意想办法,尽力博得其欢心;不得有不情意之行为。

第二十四条 老公临幸时要予取予求,持之以恒;不得有力不从心之行为。

第二十五条 老公不要时要泪往肚流,自行解决;不得有金钱买卖之行为。

第二十六条 女士读此文时要多加赞赏,不得有怒眼圆睁之行为.

女士读过此文时要多加借鉴,不得有视而不见之行为.

第二十七条 以上条文若与家法相抵触者,以家法为准。

晓风 发表于 2007-10-9 21:07

没有一定尊重女性

做男人看到你此文都感到羞耻
还有
不要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名义
侮辱了国家
此人应该在论坛上发发帖子向说有女性道歉

dounaicheng 发表于 2007-10-9 21:48

此文有一定的道理,而且即使有不合理的地方,却也能起鞭策警醒男同胞的作用,这大概叫做至之死地而后生 的教育方法····估计没什么人明白

羊羊 发表于 2007-10-9 22:51

以上的,可以在做梦的时候实现,特别是白日梦

dounaicheng 发表于 2007-10-9 22:55

我一向很尊重女同胞的···上文转来只博一笑,喜欢的话可以把老公换成老婆的字眼,相信效果不错

蓉儿 发表于 2007-10-9 23:13

原帖由 晓风 于 2007-10-9 21:07 发表 http://www.qypt.com/images/common/back.gif 做男人看到你此文都感到羞耻还有不要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名义侮辱了国家此人应该在论坛上发发帖子向说有女性道歉
赞成这位所说!



:sm6 最讨厌这种自以为是的男生````````我劝LZ还是不要再说这些的好````小心给我们女性盯上`````````尤其是我!!!!!!!!!!!!!

[ 本帖最后由 蓉儿 于 2007-10-9 23:16 编辑 ]

蓉儿 发表于 2007-10-9 23:15

回复 5# 的帖子

你也忒可爱了吧`````"上文转来只博一笑"```````很好笑么````````难不成当你妈妈也这样做的时候你也笑的出来?

羊羊 发表于 2007-10-9 23:17

对LZ的遭遇表示同情,如今是野蛮XX太多了,这样的帖子死定了,默哀ING

dounaicheng 发表于 2007-10-9 23:24

这本来是很轻松浪漫的话题,请不要牵扯国家政治妈妈亲情等进来,你迟早会做到其中一两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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