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同日“娶”两女案:是否构成重婚罪?
一男同日“娶”两女案:是否构成重婚罪?1994年元旦 陈(21岁)、叶(19岁)于深圳公开同居,工资合用。
1994年初,叶某回海南奔丧,陈、戴(19岁)发生两性关系,后戴堕胎。
1995年5月,叶返深圳,后陈断绝与戴关系仍与叶继续同居。期间,陈带叶或广西老家见父母
。
2000年春节,陈劝叶回海南过春节。至此,叶为陈堕胎5次。
2000年5月,陈、戴回广西,象夫妻一样生活,叶无任何陈的消息。
2000年7月1日,叶追至广西,见到陈、戴共同生活。陈提出:三人同住。叶、戴接受。此后,
叶、戴先后怀孕。
2001年5月中,陈、叶、戴三人联名向亲友发出结婚请贴。
2001年5月16日,陈、叶、戴在贵明村大摆喜宴,一起举办婚礼。
2001年6月,戴产一子。
2001年7月底,叶产一子。 强人,不知道这个男人的魅力究竟在哪里:sm5
反正不去领结婚证书的话,没人理的
[ 本帖最后由 羊羊 于 2007-10-9 12:48 编辑 ] 没什么想说`楼下继续` 我以后学他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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