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宅
发表于 2011-1-17 11:38
没事……
还是没啥了……
amok 发表于 2011-1-17 03:34 http://www.qypt.com/images/common/back.gif
only nothing
only only
小偶
发表于 2011-1-17 12:48
记住该记住的;忘记该忘记的;改变能改变的;接受不能改变的!
小偶
发表于 2011-1-17 12:52
终究有一天有个人会牵起你的手,让你的无名指闪耀着幸福的光辉。
love芊
发表于 2011-1-17 12:52
其实,忘记一段感情需要的是时间。时间过了,你自然会淡忘了。
虽然偶尔也会想起,但是偶尔想起的那种心情已经不一样了。至少没有了以前的那种痛。。
相信你自己,会遇到更加好的。
同时你也会很快就走出阴影的。
也许是你自己太在乎,才会觉得它是阴影。。
如果你能换种想法,相信神马也是浮云。哈哈。。
很喜欢看你的文字。
可能大家都有相同的遭遇吧。嘿嘿。祝你幸福、
小的x
发表于 2011-1-17 12:52
这玩意呀,真是不好搞!
amok
发表于 2011-1-17 13:42
回复 11# 宅宅
不懂……
07030801035
发表于 2011-1-17 15:47
发现LZ很喜欢几个字就下一段的写作!
sssmgk
发表于 2011-1-17 16:54
回复 4# 宅宅
可以出书了
宅宅
发表于 2011-1-17 19:43
初恋这件小事
你将会被谁抱紧
唱什么歌哄她开心
半情歌
小偶
发表于 2011-1-18 14:43
有故事的人很有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