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撞死不如装死,遇见‘药家鑫’,我一定装死!
如果被‘药家鑫’撞了,我就装死,就像遇见熊作者:秀才江湖
小时候听说,如果在森林里遇见一头熊,想活命就得趴下装死,因为熊不会咬‘死人’。我从来不去森林,不会遇见狗熊,我以为我用不着‘装死’,事实却并非如此,不仅遇见熊要装死,有时候遇见人也得装死。钢筋丛林有时候比原始森林更危险,某些人类甚至比狗熊更可怕。森林里的狗熊发现你没死,会撕咬你;比狗熊更残忍的人类开车撞了人,发现没死,同样会补上几刀、再压几下。遇见狗熊,装死可以躲过劫难;遇见凶残的司机,装死同样可以免于一死,如果你不想装死,很有可能被‘撞死’,与其被撞死,还不如装死。
10月20日晚西安,26岁的女服务员张萌(化名)下班途中,被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药家鑫驾驶雪佛兰克鲁兹小轿车撞倒。药家鑫下车后,发现张萌睁着眼,看见了他还试图去看车辆后车牌号,于是连刺八刀、致其死亡。《郑州晚报》
9月7日,江苏新沂一名3岁半男童在玩耍时被一辆倒车的宝马X6撞倒轧住,随后轿车三次碾轧男童致其死亡。监控录像显示,司机在确认孩子死亡后离开。《扬子晚报》
狗熊发现人没死会撕咬,那是生性凶残;冷血司机发现人没死就杀人灭口,是想不留后患。都是坏蛋,狗熊坏没法律管,对冷血司机这些坏蛋,法律就该严刑重判,判他一两个死刑,看他们以后还敢不敢!如果每次都是花钱免死,每次都是大事化小,只会使无辜的路人胆战心惊,只会使更多冷血司机产生侥幸心理:“撞死他(她),能逃掉最好,逃不掉也不会枪毙,大不了多花点钱,或许可以早点出来。”
为了杜绝‘撞伤不如撞死’的恶例再次发生,我呼吁严刑峻法,法律有‘特赦令’,对杀人灭口的冷血司机何尝不可下达‘特杀令’,以儆效尤。法律专家,我不想说‘肉食者鄙’,可是你们制定法律请与时俱进!并非我嗜血,你百度试试看,这种‘撞伤不如撞死’的恶性事件屡见不鲜,一桩桩一件件都是血的教训,不杀鸡给猴看,不加大打击力度,我们以后真得学会如何趴下装死。
开车杀人与开枪杀人,都是主观故意,都是置人于死地。他们的罪行是一样的,开车杀人与开枪杀人者同罪,同罪天经地义应该同罚,凭什么厚此薄彼!凭什么开枪杀人会枪毙,而开车杀人至今无人被判死刑!我知道开得起私家车的都是有钱人,他们都赔了好多钱,但是钱是钱、命是命,一码归一码,民事赔偿不能取代刑事处罚。父母失去了含辛茹苦培养的孩子,妻子孩子失去了赖以依靠的丈夫父亲,赔钱是理所当然的。但是就算赔再多钱,也不会抵消罪行,死罪就是死罪,岂能赔钱就不是死罪!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还是‘金钱可以侵犯’?法律难道是蜘蛛网,遇见小虫就粘住,遇见大鸟就让它飞走!
在‘法律是蜘蛛网’的年代,我想还是装死比较安全。如果被冷血司机撞了,我要学习周星驰在《喜剧之王》中的表演,迅速躺下,一动也不动,直到坏蛋扬长而去。如果他不是坏蛋不是冷血,如果他走过来问我为什么装死,我就说:“我怕药家鑫,我怕死!我宁可装死,不想被撞死!”如果法律不加大对‘冷血司机’的打击力度,我想很多骑车和走路的都会一直活在恐惧之中。 支持“特杀令”!!! 好无奈。 回复 3# FOX
现在的社会呀。 现在好人都难做啊,每次要去帮别人都怕别人反过来陷害你 回复 5# 雪丽糍
怕怕。 冷血,绝对的冷血。 回复 7# chiper
社会总是有一些人渣的 回复 6# 妗朝风流
恩恩 装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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