厼浵
发表于 2007-8-28 14:14
原帖由 黑白键 于 2007-8-28 14:12 发表 http://www.qypt.com/images/common/back.gif
嘘!~~~~~`
别说~``
越说发现我老了很多~~~~~郁闷!!~~
好好。。。
我不说。。
嘘。。。。。。。。。。。。。。。
黑白键
发表于 2007-8-28 14:15
哈~~~`
你太可爱了~~~`
嘘!~~~~`
何小白
发表于 2007-8-28 20:38
不转是不是可以不理他??
黑白键
发表于 2007-8-28 20:45
回复 #23 何小白 的帖子
应该就是了~!~`
我们那时候好象就是盖个什么章`~
现在好象都不用了~
天使不曾离开
发表于 2007-8-28 21:39
不难的 要迁去清远只要去我们那里的派出所盖个印 学校报告时把迁户口的证明拿给老师就OK啦 迁回本地 学校有代办的
zero621
发表于 2007-8-31 08:51
:sm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