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发表于 2010-5-22 08:05

要走了

要走了。 谢谢你们 。 我会一直想念你们的。论坛的伙伴们。

小偶 发表于 2010-5-22 08:06

慢走,珍重!一路顺风

、小恩 发表于 2010-5-22 08:10

13哥哥,你是我来到清职认识的第一个师兄……我会想你的……

13。 发表于 2010-5-22 09:06

13哥哥,你是我来到清职认识的第一个师兄……我会想你的……
、小恩 发表于 2010-5-22 08:10 http://www.qypt.co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说打电话来也没有。切

、小恩 发表于 2010-5-22 09:07

要上课嘛~我现在还在上课呢

无奈石头 发表于 2010-5-22 09:24

....
还有机会再劈过吧!?

小妮妮 发表于 2010-5-22 09:42

呵呵,大家会想念你的,随时欢迎你回清职

前朝之醉 发表于 2010-5-22 09:49

我们会想你的哦

『倫』回十年 发表于 2010-5-22 10:06

一路走好

愚夫 发表于 2010-5-22 10:08

此十三,彼十三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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