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偶 发表于 2010-5-12 20:24

【寻找】完毕,请勿回帖

本帖最后由 幸福的期待 于 2010-5-12 14:33 编辑

请认识石小白同学的朋友,麻烦你转告她,她的资料被人恶意散播,
已经违反了宪法规定的人身自由权里面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方面的有关条例,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具体体现为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禁止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希望你们能通关法律途径解决你们的情感纠纷,免得你的资料一再波及网络,后果不堪设想!
希望你能早日解决,奉劝某人,不要乱贴乱写,法律都不懂的你,感情也不懂,等着手铐吧!
由于散播者一再肆意四处传播,屡劝不改,希望当事人早日解决这些问题,免得影响你的现实生活!

小偶 发表于 2010-5-12 20:25

不得不主动找你

赖小皮 发表于 2010-5-12 20:28

原来石小白是。。。

她发生了什么事?

小偶 发表于 2010-5-12 20:29

回复 3# 赖小皮


    不方便讨论

赖小皮 发表于 2010-5-12 20:33

回复 4# 幸福的期待


    嗯       希望一切都能解决。

棉花糖tina 发表于 2010-5-12 20:53

石小白不是男的吗???
其实这事,我知道的也不是很多,能跟我私聊下吗

小偶 发表于 2010-5-12 20:57

回复 6# 棉花糖tina


    这事不好私聊,涉及他人隐私!

FOX 发表于 2010-5-12 22:00

真够无聊。没事做这种缺德事。无聊不会睡觉啊。***找骂。

一条惯害 发表于 2010-5-12 22:09

啊啊?发生什么事。。

泡泡鱼 发表于 2010-5-12 22:10

受害者是舍友老乡
“石小白”不是她本人,是假冒她名义伤害她的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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