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小白 发表于 2010-5-4 18:01

与图书馆绝缘

桥落 发表于 2010-5-4 18:17

买本新的就好了 还要编码一样.....有这可能吗~~

小爬爬 发表于 2010-5-4 18:37

很多大学也是这样子的,不见课本要加倍赔偿。
但在法律上,偷一罚十或者像学校这种丢一罚五都是没有条文依据的!
我们国家最喜欢罚钱了,而很多国外则用义工来“体罚”他们...
楼主默哀

小偶 发表于 2010-5-4 19:52

回复 24# 小爬爬


    义工是一种心灵教育,逼那些只罚钱的,好多了..

孩子,别哭 发表于 2010-5-4 21:46

恩、没想到有这么多回复、看来大家大家还是对图书馆有所关注的啦、
先报个平安。广州的同学帮忙买到同一本书啦,所以不用怎么担心噜。

小偶 发表于 2010-5-4 21:49

回复 26# 孩子,别哭


    嗯!楼主幸福

棉花糖tina 发表于 2010-5-5 08:14

回复 14# 幸福的期待


    我觉得,要赔五倍,真的是太多了,但起码也要赔一点,另外还要让那个不见了书本的学生干点什么事,比如帮图书馆打扫一下,也无防,嘻嘻

棉花糖tina 发表于 2010-5-5 08:17

回复 17# 壹張纸


    赔5倍,真的是太多了.可是学校这样的规定也是为了我们好呀,从小就要爱护书本,要是工作了,你把工司的一些资料不见了,那可怎么办,不是赔钱的问题,是炒鱿鱼了,也有可能,你的下一份工作都会因为这个,而让你的名声背上黑锅
页: 1 2 [3]
查看完整版本: 今天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