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bing 发表于 2009-9-28 20:30

孔明灯的隐患与危害.

任何人对孔明灯的隐患与危害都心知肚明!

      孔明灯作为城市居民放飞梦想的载体之一,因其低廉的价格、简单的仪式、深刻的寓意而备受推崇。然而,相对于万无一失,一旦“万有一失”,孔明灯中的火种伴着风降落在城市任何一处山顶、民居、林间、库房、油站,后果不堪设想。

   孔明灯带来的火灾隐患非常大。孔明灯对高压电线也有一定的威胁,如果落到树林、草坪、草堆以及加油站等重点防火单位,极易引发火灾,甚至危险更大。

“孔明灯放飞高度可达1000米,与飞机经过市区上空的高度相当,万一被飞机发动机吸进去,后果不堪设想。”

节日寄托情意可以有其他更环保、安全的方式,不要见人买孔明灯你又买,你都不想有个灯飘到你家阳台,把房子点燃吧.
所以提倡大家要从我做起,不放孔明灯,少放一个是一个.



转自清远日报:http://www.gdqy.gov.cn/info/103068
清府15号

                  关于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的通告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市政府决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禁止非法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级要充分认识“孔明灯”的安全隐患。“孔明灯”(又名“许愿灯”、“天灯”)燃放后外焰温度高达300℃,升空可至千米以上,一旦风力、风向不稳,会对飞行器、高压供电设备、通信设施、液化气站、加油站、民房、山林及地面其他建筑构筑物造成极大的防火安全隐患。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必须充分认识燃放“孔明灯”的危害性,采取有效措施,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
      二、各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综合管理。各级政府要把“孔明灯”列为易燃易爆物品进行管理,各级职能部门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认真开展巡查,杜绝因燃放“孔明灯”而引发的山林、农村火灾;工商、城监部门要加强执法监管,对非法经营“孔明灯”的店铺,由工商部门依法查处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相关产品,对非法销售“孔明灯”的流动摊档,由有关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教育、旅游部门要加强行业管理,对学校、旅游景区等场所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宣传部门、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要加强对居民、村民的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在校学生、本区人员充分认识到燃放“孔明灯”的危害性,从自身做起,做到不自制、不购买、不存放、不燃放“孔明灯”。
      三、公安机关要重拳打击。公安机关要加强夜间巡逻监控,发现燃放“孔明灯”的现象,要坚决制止,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处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公安消防部门、林业主管部门等有关执法部门对因燃放“孔明灯”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处罚。
      四、广大群众应积极举报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的行为。举报电话:市公安局:110,市工商局:12315 ,市城监支队:3382331,市消防支队:119。
      特此通告。

                                                                     二OO九年三月九日

ebbing 发表于 2009-9-28 20:32

刘厚斌 成谕福 李朝才

  今年中秋节,我市市民热衷选择放许愿孔明灯来过节。节日期间,记者在江滨公园看到,江滩上到处可见放孔明灯的市民,夜空中飘飞着的的孔明灯,为我市城市上空添上一道独特的风景。然而,在回归中秋传统的同时,这些漫天飞舞的“火种”却带来了一系列安全隐患,记者为此采访了一些市民和相关部门。

  赞同方:放孔明灯是一种传统习俗

  记者14、15日晚上在北江江滩看到,不少市民就选择在此放孔明灯。他们或是祖孙三代、或是情侣、或是三五知己好友,用笔将美好的祝福与心愿写在宣纸上,随同孔明灯一起放飞夜空。

  市民张先生表示:“中秋节能跟朋友们一起许愿放飞孔明灯,这让我非常难忘和开心!”另一市民李小姐说,在月圆之夜和男朋友一起放孔明灯,看见盏盏孔明灯在天上飞,就像一颗颗璀璨的星星,她感到很美很浪漫。

  与爸爸妈妈一同前来放孔明灯的小朋友小瑜告诉记者:“放孔明灯是为四川灾区的小朋友祝福,祝他们早点重建家园!”她的爸爸则认为,放孔明灯是一种传统祈福风俗,选在中秋放孔明灯,既新鲜又有意义。

  反对方:此种行为应规范

  15日下午,记者在北江江滨公园看到,短短半个小时,就有十几位市民从摆地摊的小贩手中买了七八个巨大的孔明灯罩,这些孔明灯体积有70厘米左右,底部由细铁丝固定着一块固体酒精和蜡的方块燃烧物体,据小贩介绍,点燃后可持续上升数百米高,十几分钟都难以熄灭。

  家住小市的黄女士对记者说:“这两天晚上不时的有孔明灯飘荡的阳台上,真怕阳台上的衣服着火,引发火灾,!”跟黄女士有同样感受的还有跟她一样住在高层住宅的其他市民。在江滨公园附近小区住的邓先生向记者反映,孔明灯虽寄托了放飞者的祈愿,但伴随而来的安全隐患却不得不让人提心吊胆,所以我呼吁相关部门一定要规范这种行为。”

  一位在江边巡逻的民警向记者描述道,中秋佳节当晚大约10时,他在索菲特丽豪大酒店旁边,发现一只孔明灯就象一只火球从天空直落到街道人行道中央,恰巧落到刚路过的一辆小汽车前轮上,由于司机及时刹车避让,才避免了一场火灾事故的发生。

  据一位供职于某律师事务所的黄女士介绍,放飞孔明灯只是市民个人自发行为,难以落实个人责任;一旦发生火灾,由于缺乏证据支撑,很难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为此,她建议相关部门应加强市民的相关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对这种行为给予劝导。

  相关部门:孔明灯隐患不可忽视

  据悉,孔明灯燃烧时的温度可达300℃,而普通的纸张可燃温度是130℃,木材等可燃物在250℃~300℃。由此看来孔明灯存在严重的火灾隐患。

  记者为此咨询了有关消防专家,专家告诉记者,由于风速等不可控制因素,孔明灯一旦落在居民楼堆放杂物多的楼顶上,也会直接引发火灾。另外,飘到山林中,还可能引发森林火灾。严重的是,如果掉在加油站或液化气站等场所,更可能引发重大事故。

  供电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也向记者说,孔明灯对供电安全危害也是有的,如果孔明灯在飞行过程中不小心触到高压线,就会导致电线短路,这样会给供电部门和市民安全用电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Ting少爷 发表于 2009-9-28 21:01

阿拉早也觉得这玩意好危险~

再说一次小真真 发表于 2009-9-28 21:02

阿拉中秋节想煲蜡呢·哈哈·

Ting少爷 发表于 2009-9-28 21:09

阿拉中秋节想煲蜡呢·哈哈·
再说一次小真真 发表于 2009-9-28 21:02 http://www.qypt.com/images/common/back.gif
煲蜡?………听就听得多,但是不知道具体步骤而已……

koala 发表于 2009-9-28 21:48

惠州早就不给放了

wenjia1231 发表于 2009-9-28 22:20

禁放.明智选择

辰矢 发表于 2009-9-28 22:56

记得以前喺河边一放...

就游水了..

辉E 发表于 2009-9-28 22:57

危险。

吖铭 发表于 2009-9-28 23:09

还是不要放好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孔明灯的隐患与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