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耔
发表于 2009-8-24 13:41
这些人真的道德沦丧的
真是没人性
啵子、
发表于 2009-8-24 13:41
哎、、、社会就是这么不公平、、、
只有时间是最公平的、、、
cairenheng 发表于 2009-8-24 13:21 http://www.qypt.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觉得这已经不是什麽公不公平的问题了。。
是社会道德跟他们的职责问题啊。。
身为警察,不奋力去捉贼,反而眼睁睁看着贼离开。。不是人。。
身为医生,不尽力医治病人,反而眼睁睁看着病人死去。。禽兽不如。。
绝版蛋挞
发表于 2009-8-24 13:44
应该去告那些医院
Jie宝宝 发表于 2009-8-24 12:51 http://www.qypt.com/images/common/back.gif
世界是那么的黑暗.,
中国又会光明到哪里?
医德这东西84医生不想要.
而是很难要得到.
对于每一个拿刀的医生.都怀着医者最基本的职业道德去医治每个伤者,
但是.对于楼主所给的案例.很明显,小孩最需要的是血.取血是唯一的途径.
对于医生来讲.他只能等应为他没有采血权
仅能做的.就只是那么简单的包扎、止血.除了这些.他还呢个做什么
难道偷偷地抽血给病人.不.不可能.万一出错.而使得病人死亡.这责任他负担不起.而且一旦私自采血.无论结果如何.医生一样得接受惩罚。
应为 私自采血救患者是合理不合法,属非法采供血
下有一个案例:
病人垂危医生献血 被指私自采血罚款6万(图)http://www.nen.com.cn 2005-08-24 08:42:58东北新闻网
产妇家属
要为医院奔走呼吁
东川区人民医院采血救病人受处罚一事,在当地引起了不小的震动,闻知此事的不少市民认为省卫生厅的处罚不近人情。
日前,记者来到阮怀莲的家中,抱着两个月大的女儿,阮怀莲显得十分幸福,阮怀莲说:“那天要不是卢新华医生献血相救的话,恐怕……”阮怀莲的家人说,卢新华医生救死扶伤的医德深深感动了他们,好几次他们都想请卢新华医生吃顿饭以示谢意,但均被卢医生谢绝了。
听说医院要受到处罚时,阮怀莲的公公和婆婆不约而同地哭了起来,阮怀莲的公公说:“医院和医生采血救病人不是为了谋私利,而是为了救死扶伤,如果这样的举动得不到表扬却要受处罚的话,我们很怀疑这种处罚的合理性!我们一家人将为医院奔走呼吁!”
东川区医院
有想法但仍接受处罚
据东川区人民医院的有关领导称,2004年9月,省市卫生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为东川区没有血站,区内任何医疗机构不得采血,临床用血须由昆明血液中心供给,2005年3月,东川区卫生局正式下发文件,要求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统一由昆明血液中心供给。
区人民医院的这位领导说,一直以来昆明血液中心只提供给医院悬浮红细胞,不提供血浆给医院,导致临床用血得不到满足,出现了危重病人急需用血的时候没有库存血的困局,如果要到昆明拉,来回要耗费近5个小时,根本来不及,面对这样的情况,他们只得自己采血救人。
针对省卫生厅作出的处罚决定,东川区人民医院的有关领导说:“尽管有想法,区医院还是决定接受处罚。”
区卫生局
绝版蛋挞
发表于 2009-8-24 13:45
接上贴
医院做法合理不合法
对东川区人民医院进行处罚的具体理由是什么?日前记者先后联系省卫生厅法监处和云南省卫生监督所试图进行采访均被回绝,对方表示,目前处罚尚未正式生效,不便接受采访。
东川区卫生局谢局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则表示,东川区人民医院采血救患者是合理不合法,属非法采供血,卫生局之前之所以会同意医院的这种举动,是认为医院的这种举动符合《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但他们认识和学习还不够,省卫生厅对此事的调查,让他们提高了认识。
( 搜狐-北京晨报)
绝版蛋挞
发表于 2009-8-24 13:48
郁闷..居然漏后前面一段..亦次完整发过吧
病人垂危医生献血 被指私自采血罚款6万(图)
http://www.nen.com.cn 2005-08-24 08:42:58东北新闻网
昆明东川区人民医院妇产科的一名医生在为病人实施手术后,眼见病人大出血不止,本着救死扶伤的精神,该医生献血救人,没想到此举竟招致医院受罚。云南省卫生厅法监处经过调查认定:东川区人民医院私自采血的行为系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医院6万元的经济处罚。
事情经过
医院采血救人受重罚
面对危重病人、在血源紧缺的情况下,医院自采血液救病人到底属不属违法行为?如果是违法行为,那么今后再碰到类似情况时,医院该怎么办?在闻知东川区人民医院献血救病人反受处罚的消息后,东川当地医务人员及市民发出了这样的疑问。
被救产妇阮怀莲和她心爱的女儿
6月8日上午,东川区人民医院妇产科在为一名叫阮怀莲的产妇做完剖腹产手术后,阮怀莲因子宫收缩乏力,大出血不止。下午1点多,医生向她体内输入了1600毫升悬浮红细胞后,阮怀莲仍出血不止,有临床输血指征。为此,在四处为阮怀莲寻找AB血型的义务献血者无果、电话征得区卫生局领导同意的情况下,妇产科手术医生卢新华本着救死扶伤的原则,为阮怀莲义务献血200毫升,令阮怀莲转危为安。
据东川区人民医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卢新华医生救死扶伤的良好医德,不仅感动了患者和家属,还感动了医院的全体医务人员,正当医院准备对卢新华医生进行表彰之际,云南省卫生厅法监处认为,东川区人民医院违法采供血,要求医院进行整改,不准表扬卢新华医生,并对医院下发了《处罚预先通知书》和《听证告知书》,决定对医院处以6万元的经济处罚。
产妇家属
要为医院奔走呼吁
东川区人民医院采血救病人受处罚一事,在当地引起了不小的震动,闻知此事的不少市民认为省卫生厅的处罚不近人情。
日前,记者来到阮怀莲的家中,抱着两个月大的女儿,阮怀莲显得十分幸福,阮怀莲说:“那天要不是卢新华医生献血相救的话,恐怕……”阮怀莲的家人说,卢新华医生救死扶伤的医德深深感动了他们,好几次他们都想请卢新华医生吃顿饭以示谢意,但均被卢医生谢绝了。
听说医院要受到处罚时,阮怀莲的公公和婆婆不约而同地哭了起来,阮怀莲的公公说:“医院和医生采血救病人不是为了谋私利,而是为了救死扶伤,如果这样的举动得不到表扬却要受处罚的话,我们很怀疑这种处罚的合理性!我们一家人将为医院奔走呼吁!”
东川区医院
有想法但仍接受处罚
据东川区人民医院的有关领导称,2004年9月,省市卫生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为东川区没有血站,区内任何医疗机构不得采血,临床用血须由昆明血液中心供给,2005年3月,东川区卫生局正式下发文件,要求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统一由昆明血液中心供给。
区人民医院的这位领导说,一直以来昆明血液中心只提供给医院悬浮红细胞,不提供血浆给医院,导致临床用血得不到满足,出现了危重病人急需用血的时候没有库存血的困局,如果要到昆明拉,来回要耗费近5个小时,根本来不及,面对这样的情况,他们只得自己采血救人。
针对省卫生厅作出的处罚决定,东川区人民医院的有关领导说:“尽管有想法,区医院还是决定接受处罚。”
区卫生局
医院做法合理不合法
对东川区人民医院进行处罚的具体理由是什么?日前记者先后联系省卫生厅法监处和云南省卫生监督所试图进行采访均被回绝,对方表示,目前处罚尚未正式生效,不便接受采访。
东川区卫生局谢局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则表示,东川区人民医院采血救患者是合理不合法,属非法采供血,卫生局之前之所以会同意医院的这种举动,是认为医院的这种举动符合《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但他们认识和学习还不够,省卫生厅对此事的调查,让他们提高了认识。
( 搜狐-北京晨报)
[编辑: 刘丽莉]
水Ю彩ㄞ虹セ
发表于 2009-8-24 14:11
社会现状如此···
环境逼得人无情啊·
电视都有说,坏人开枪杀人就算
警察开枪还要写报告,还要承担开枪后那人家属兄弟的报复··
世态如此··即使我们都知道~却都无能为力
只能叹息······
11。
发表于 2009-8-24 15:01
变态的。
P.s Ms是 惨绝人寰。
绝版蛋挞
发表于 2009-8-24 15:25
社会现状如此···
环境逼得人无情啊·
电视都有说,坏人开枪杀人就算
警察开枪还要写报告,还要承担开枪后那人家属兄弟的报复··
世态如此··即使我们都知道~却都无能为力
只能叹息······
水Ю彩ㄞ虹セ 发表于 2009-8-24 14:11 http://www.qypt.com/images/common/back.gif
社会就是这么腐败.
面对这样的社会我们又能做什么
啵子、
发表于 2009-8-24 15:51
世界是那么的黑暗.,
中国又会光明到哪里?
医德这东西84医生不想要.
而是很难要得到.
对于每一个拿刀的医生.都怀着医者最基本的职业道德去医治每个伤者,
但是.对于楼主所给的案例.很明显,小孩最需要的是血 ...
371490484 发表于 2009-8-24 13:44 http://www.qypt.com/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你是医生。。你看到一个小孩浑身是血的在等待着你的救助。。。你会是如此的麻木吗。。
其实从这间医院去江门不用一个小时,这还包括等红灯,过收费站。。救护车是直接通行的。。就是说取血来回也只要一个多小时就行了。。
那为什么医生要3个小时之后才进救护室呢。。
11。
发表于 2009-8-24 15:57
这就是我很反感医院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