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toFans99 发表于 2009-8-7 21:53

2009级中专新生入学须知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2009级中专新生入学须知亲爱的新同学:
首先祝贺你成为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大家庭中的一员。值此新学期开始之际,特将有关事项安排告知你,请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一、重要说明:新生必须在8月25日前将学费等费用交到学院(缴费方式请参见下面相关条款)。逾期不交费的新生,将取消录取资格,注销学籍。
二、报到时间:2009年9月12日。
三、报到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蟠龙园清远职业技术学院(罗马广场)。新生报到期间,学院在清远市汽车总站、中冠汽车站、城区汽车站及清远火车站设有新生接待站,有专车接送到学院。
四、党团组织关系:自带本人党、团组织关系档案,报到时交辅导员老师。
五、新生体检:新生入学后由学校组织体检复查,凡复查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退学手续。
六、收费项目与标准:
专业名称所属系(部)学费(元/年)住宿费(元/年)预收教材费(元/年)合计(元/年)备注护理中专部34009004004700 护理(美容)34009004004700 幼儿师范教育艺术系28009004004100 七、缴费方式:(学院提供三种缴费方式)
1、汇款缴费:新生可以在8月25日前到当地银行汇款至学院账户:
收款单位:清远职业技术学院


号:44001760301053004174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行
备注栏必须注明:层次、学生姓名、录取专业名称(例:中专部—张三—护理)
2、刷卡缴费: 8月25日前携带银联卡到学院连南楼一楼学生服务中心收费室刷卡缴费。
3、现金交费: 8月25日前到学院连南楼一楼学生服务中心收费室缴交(但不推荐)。
凡选择第1项缴费方式的同学,报到后凭本人身份证和存(汇)款回单到班主任处换取正式收据。
八、学生保险: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的“提倡学生自愿参加意外伤害保险”的有关规定,学院要求所有同学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学生意外医疗保险每年30元,三年共90元,报到时交到保险公司设在学院的办事处),若已购买相关保险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同学,可不购买,但必须填写《不购买学生意外医疗保险的声明》(见附件2),经家长同意签名后,在报到时交到所属系(部)负责新生报到的老师。
九、生活用品:学院尊重各位同学的生活习惯,不统一提供生活用品,可自带,也可在学院超市选购。
十、其它事项:

1、准备彩色大、小一寸照片各5张,报到时交给所属系(部)的辅导员老师。
2、在报到途中须注意人身、交通及财物安全,以学院名义安排的接待的工作人员均持有佩戴有学院统一证件,如不能确认可通过下面的联系电话直接与学院联系。
3、为创建文明校风,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每位新生必需与学院签订新生入学承诺书(见附件1),签好后,报到时交到所属系(部)的负责新生报到的老师。
十一、相关联系电话:(清远区号0763)
招生办:3936666; 3999186;13926689488;13376663438;13926666507
中专部:3936963
13729600259
艺术系:3936038
13553999707
收费室:3936966
后勤服务中心:3936223最后,祝你学业有成!事事顺利!

附件1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中专部新生入学承诺书家长及新同学:
欢迎你选择我们清远职业技术学院!
为了创建文明校风,打造与广东省重点学校相适应的学风品牌,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努力实现“先学做人,再学做事”的目标,为社会培养“双优型”人才。在您的孩子或你跨进我校大门前之际,请你认真阅读下列承诺书。如果能履行如下承诺,欢迎就读我院中专部。如果不能履行如下承诺,请你仔细思考再做决定。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应信守如下承诺:
一、
行为规范方面
1、
在校生不染头发、不烫头发,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穿袒胸露背衣服、不穿超短裙;
2、
不戴耳环、项链;
3、
不抽烟、不酗酒、不赌博;
4、
不打架斗殴,不参加同乡会等非正式组织;
5、
不私藏或携带凶器;
6、
公共场所不穿拖鞋、背心;
7、
不进异性学生宿舍,更不得男女同居;
8、
不带音响和电脑去宿舍,不私拉电线,不上网浏览不健康网站,不上网玩游戏;
9、
不大喊大叫,不起哄;
10、不高空抛物,不燃放鞭炮;
11、不说脏话,不辱骂老师、同学及工作人员。
二、
学习方面
1、
考试期间不夹带,不抄袭;
2、
学习及品行等实施学年末位淘汰制;
3、
实验学习不违规操作。
                                          承诺人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2009年    月    日


附件2:               不购买学生意外医疗保险的声明

本人      (姓名),是清远职业技术学院      系(部)2009级               专

业学生,因

(理由)决定不在学院

购买学生意外保险,并愿意且有能力支付在学期间可能发生的各项医疗费用,特此声明。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家庭详细通讯地址:


家庭联系电话:

翻版小王子 发表于 2009-8-7 21:59

知道了。。。。。

再说一次小真真 发表于 2009-8-7 22:14

很少见到中专生··

低调、路人甲 发表于 2009-8-8 12:23

楼上是真姐姐?
我是中专生。
可是我不知道要带什么去

衰喵 发表于 2009-9-15 09:18

本帖最后由 衰喵 于 2009-9-15 09:19 编辑

你们好吗!我是清远职业技术学院中专部2009的新学生!
   不知道中专里面的情况是怎样的,尤其是宿舍的情况!
   希望在学校里学到很多有价值东西!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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