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zw 发表于 2009-6-10 12:24

最新的课室管理规定~_~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教室管理规定
(试行)


为完善校内课室使用管理,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现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特作如下管理规定:
一、教室(含多媒体教室)是学院的公共教学设施,但根据教学需要分配到教学单位管理,使用单位相对固定。
二、学院教室经基建财务处确定后,由教务处统一调度分配,各二级教学单位负责管理与使用。未经批准,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教室。
三、教室使用应优先保证课内教学,在保证计划教学和学生自习的前提下,方可为校内其他单位借用。课室不得随意外借
四、院内各二级部门因报告会、讲座、学生社团或班级组织活动,或校内其他单位举办各类培训班需要使用教室或借需用课室的桌椅,必须持本二级部门的书面申请,提前1天到所使用教室的隶属院系办理借用手续,并需按时归还。
五、各二级单位要做好教室的管理:
1、开学前,必须做好所管辖教室的清洁卫生,把桌椅摆放整齐。
2、保证教室的整洁,每天要人清扫教室,教室内不得放置垃圾桶,不得留置垃圾。
3、除按教务处统一要求,在指定的位置张贴课程表外,任何班级或学生活动都不得在教室内张贴相关宣传标语、图画、手抄稿等纸张。
4、教室内设置不足或损坏时,要及时报告基建财务处补充或维修,并同时报教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科备案。
5、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做到人离开时断电、关窗、锁门。
6、节约用电,做到少人少开电灯、少开风扇。严禁违章用电。
7、教学单位领导对所管辖的教室每周检查一次,并做好相关的检查记录。
六、教室内严禁以下情况:
1、大声喧哗、戏玩。
2、吸烟、喝酒和就餐。
3、暧昧的言行举止。
4、在桌椅上躺睡。
七、每学期教务处组织一次以上教室专项检查,检查评价分数是相关二级教学单位管理工作的考核依据之一。
八、因特殊需要时,在不明显重影响正常教学的前提下,教务处有权调配教室。全校性考试使用课室时,由教务处统一调度。
九、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以后……很多人日子难过了

wenjia1231 发表于 2009-6-10 12:36

wenjia1231 发表于 2009-6-10 12:36

还是随便吧 发表于 2009-6-10 12:59

教室严禁情况。。。

吸烟吧 发表于 2009-6-10 13:06

请问最大改变是什么?

珍惜萍聚 发表于 2009-6-10 13:18

甘多规定既?!
不过我都唔想去课室。。。。

辉E 发表于 2009-6-10 13:59

六、教室内严禁以下情况:
1、大声喧哗、戏玩。
2、吸烟、喝酒和就餐。
3、暧昧的言行举止。
4、在桌椅上躺睡。

藸Lyn^è 发表于 2009-6-10 14:03

4、在桌椅上躺睡·····
这条规定。。。。

★↓★ 发表于 2009-6-10 14:31

何小白 发表于 2009-6-10 14:35

唯一不能接受的就是那个不能在桌椅上躺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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