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遇幸福路
发表于 2009-5-14 13:51
17# 夏幽灵
我有意见~我不说而已~
夏幽灵
发表于 2009-5-14 13:52
不说是不是?打到你说...
藸Lyn^è
发表于 2009-5-14 13:52
小草有暴力倾向~~
何小白
发表于 2009-5-14 13:53
MGBL。叫他去死。等他改善完了。我们都毕业了。我不知道哪个白痴写的用路由器都违法。
夏幽灵
发表于 2009-5-14 13:54
我有暴力倾向早就不是新闻了--
貌似有人深受其害的说...
jacinth
发表于 2009-5-14 13:59
叫D采访噶人~~偷偷走入来~~
猪琳琳
发表于 2009-5-14 13:59
本帖最后由 一样的偶 于 2009-5-14 14:07 编辑
反 思:
我认为中国电信、网通等网络经营商做法有霸王条款的性质,是不合法的!
如果这样合法,那中国电力也来一个务款:
每户人家拉一根线进家,只能接一个灯泡。
供水公司也说一条水管只能接一个水龙头。
煤气公司,石油公司也说一户人家只能给一部机动车加油!
夏幽灵
发表于 2009-5-14 14:01
偶兄弟~够精辟~
藸Lyn^è
发表于 2009-5-14 14:02
反 思:
中国电信做法完全是霸王条款,是不合法的!
如果这样合法,那中国电力也来一个务款:
每户人家拉一根线进家,只能接一个灯泡。
供水公司也说一条水管只能接一个水龙头。
煤气公司,石油公司也说一户人家 ...
一样的偶 发表于 2009-5-14 13:59 http://www.qypt.com/images/common/back.gif
偶兄弟,够厉害。。。
夏幽灵
发表于 2009-5-14 14:05
就好像买了一个30寸的大蛋糕只能一个人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