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不到也要做
发表于 2009-5-8 23:01
女生是多,可没一个是我的!!呵呵。。。凄凉
朗啸天 发表于 2009-5-7 23:21 http://www.qypt.com/images/common/back.gif是没能入你眼吧 看上眼的女生不多!能看上眼的美女更少了……
做不到也要做
发表于 2009-5-8 23:03
哇!好多美女回复!
强仔
发表于 2009-5-8 23:14
大家快发PP啦
然后大家评评
做不到也要做
发表于 2009-5-8 23:18
男同胞么!也发自己的靓照啦!有帅哥了!才能吸引靓女们来秀秀嘛
RongRong
发表于 2009-5-9 09:25
偷拍不违法,偷拍的东西公布出来就违法了,其实我们老是“卖人”,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只是没人追究而已。
阿信 发表于 2009-5-6 23:30 http://www.qypt.com/images/common/back.gif
关于这个你们就要问我啦,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由此可见,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赢利为目的。常见的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主要是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商品装潢、书刊封面及印刷挂历等。对于侵犯肖像权行为,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例如请求交出所拍胶卷,除去公开陈列肖像等,也可以依法请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或赔偿损失等。赔偿损失请求权,不以财产损害为要件。
做不到也要做
发表于 2009-5-9 10:29
没有盈利目的哦……嘿嘿~漏洞!
啵子、
发表于 2009-5-9 11:22
我還以為選好了、
11。
发表于 2009-5-9 12:24
美女美女。
熊出没!注意
发表于 2009-5-9 12:55
第七页啦!版主!你点做野噶!?一张图片都无!
做不到也要做
发表于 2009-5-9 14:00
第七页啦!版主!你点做野噶!?一张图片都无!
熊出没!注意 发表于 2009-5-9 12:55 http://www.qypt.com/images/common/back.gif 帅哥要不?我们班一大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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