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职业技术学院 出台 狠心政策 决心把贫困生逼上绝路:
各二级教学单位:
根据学院相关文件规定,对2008年1月10日前未缴清学费的学生不能参加本学期期末考试、考查。对未缴清学费的学生参加期末考试、考查的成绩作废,成绩不得录入系统,但阅卷教师作好欠费学生成绩登记,并将登记表和试卷交回学生所在系部。欠费学生在下学期补考之前交清学费可参考补考,成绩按缓考处理。
这是学院的决定,希望各任课教师理解和支持。请各二级教学单位告知任课教师。
教务处 2008年1月18日 大家复制好没有? 我出发了 大家看好学校这个通知的日期..1月18日!
这是在我们考试完了之后才这样说的...
简直是在放马后炮!! 即使不让我们考试也要提前跟我们说。.]
等我们考试完了才跟我们说"成绩作废!"
这样把我们当什么拉?! 根本就不尊重我们...
我们花费那么多时间在复习考试上...
那么多精神...切!!
恶心的学校! 为LS感到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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