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 发表于 2008-1-14 10:10

清远建市二十周年“旅游文化”摄影展览征稿启示

为了隆重庆祝清远建市二十周年,清远市旅游局和清远市摄影家协会决定联合举办“旅游文化摄影展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稿范围与作品要求:
作者地区不限,作品是必须反映清远旅游文化主题,要求一律8R,黑白彩色均可。使用数码相机的作品,单幅原文件须在15兆以上。作品形式不限,不得装裱,背面请注明作品题目、作者姓名、联系电话。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二月十五日为征稿日期,二月十八日前评奖完毕,二月二十日后安排展览。
    三、奖项设置:
    金奖5幅   每幅1000元
    银奖6幅   每幅800元
    铜奖9幅   每幅500元
    入围奖100幅,每幅200元,以上共120幅作品均发给证书。
    评委由市委宣传部、市旅游局、市摄影家协会领导、专家组成。
    四、收稿地点:
    市区新城人民二路18号国际会展中心5楼市旅游局管理科。邮编:511518,联系人:黄敏。
清远市旅游局
    清远市摄影家协会
    二OO八年一月八日

更多详情请登陆 清远旅游网 http://www.qyta.com(政务版)查看

蓉儿 发表于 2008-1-14 11:37

不錯不錯``哈哈`~

╳灬顾家→仔 发表于 2008-1-14 11:59

LS 我昨天是不是看到你啊

清职小明 发表于 2008-1-14 12:26

单幅原文件须在15兆以上就是要用raw格式..这普通dc..........

大山 发表于 2008-1-24 11:43

因为获奖作品要做展览,所以必须单幅原文件须在15兆以上

顺便放上联系电话:0763-3363126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清远建市二十周年“旅游文化”摄影展览征稿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