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建市二十周年“旅游文化”摄影展览征稿启示
为了隆重庆祝清远建市二十周年,清远市旅游局和清远市摄影家协会决定联合举办“旅游文化摄影展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稿范围与作品要求:
作者地区不限,作品是必须反映清远旅游文化主题,要求一律8R,黑白彩色均可。使用数码相机的作品,单幅原文件须在15兆以上。作品形式不限,不得装裱,背面请注明作品题目、作者姓名、联系电话。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二月十五日为征稿日期,二月十八日前评奖完毕,二月二十日后安排展览。
三、奖项设置:
金奖5幅 每幅1000元
银奖6幅 每幅800元
铜奖9幅 每幅500元
入围奖100幅,每幅200元,以上共120幅作品均发给证书。
评委由市委宣传部、市旅游局、市摄影家协会领导、专家组成。
四、收稿地点:
市区新城人民二路18号国际会展中心5楼市旅游局管理科。邮编:511518,联系人:黄敏。
清远市旅游局
清远市摄影家协会
二OO八年一月八日
更多详情请登陆 清远旅游网 http://www.qyta.com(政务版)查看 不錯不錯``哈哈`~ LS 我昨天是不是看到你啊 单幅原文件须在15兆以上就是要用raw格式..这普通dc.......... 因为获奖作品要做展览,所以必须单幅原文件须在15兆以上
顺便放上联系电话:0763-3363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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