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itsse
发表于 2007-12-18 00:26
还好我没丢过手机
orange
发表于 2007-12-18 03:14
无言,希望他上论坛看到这个啦,然后良心发现,还给你
╰洛つ☆泺oO
发表于 2007-12-18 09:49
[:L] 楼主你的语气也实在太XX了
没有那天人是专门你拾手机来的
那位同学拾到手机也请归还给失主吧
追神
发表于 2007-12-18 10:47
自己不小心 怨不了人啦还你是好心不还你是自然
看来重要的东西应该多备份
半个空罐
发表于 2007-12-18 19:36
:sem41 继续路过`
雪糕颖
发表于 2007-12-19 14:28
其实,当你失去了自认最重要的东西后,心情的低落和哀伤往往让人抓狂。
所以,捡了LZ手机的同学,给回他的系心之物,他给予你的不仅是衷心的感激还是真心的祝愿。何乐而不为呢??
ckvvvpop
发表于 2007-12-19 18:02
我同情你...
PS:自己唔小心就唔好係度闹人...
好似论坛上嘅人捡咗一样
如果果个人俾返张卡你,已经算係好人啰..俾手机同卡,好人中好人
蓉儿
发表于 2007-12-19 20:16
...............我覺得手機裏的號碼和信息纔是最重要的````````那次我的手機掉暸````600多個號碼啊................:sm7
Flyinbed
发表于 2007-12-19 20:26
同情中
人在清远
发表于 2007-12-19 21:33
我良心发现了,可为什么捡到手机的不是我?
我觉得,捡到小钱自己可以要,大的东东就应该归还失主,说不定还可以多交个朋友:sem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