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灰 发表于 2007-10-30 18:11

回复 9# 的帖子

回.这个当然.

如果有说明.这是移动的一个免费拿钱的活动.
给一点钱帮忙抢的.当然不算欺骗.

如果没有说明的.那就算什么了.

我说得对么?

晓风 发表于 2007-10-30 19:13

支持报警

学院的领导应该开除这种人出去

咖啡不加糖 发表于 2007-10-30 19:17

如果没有说明,那就是一种诈骗行为,不过要看诈骗的金额具体多少才能确定能不能立诈骗案,清远的诈骗案立案标准为2000元。如果不够的话,就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来处罚。

咖啡不加糖 发表于 2007-10-30 19:19

LZ如果所说的是实情就打个110吧。这是违法犯罪和学校没有权处理。

蓉儿 发表于 2007-10-30 22:49

我觉得吧``这个事情应该先反应到中国移动清远分公司```然后报警```


法制社会要依法办事````


虽然那人帮你抢邮件发邮件```但是他可以说明是报酬```不应该说是充值赠送````

韩希 发表于 2007-10-30 23:08

嘿嘿。。。好在我那天没钱充。。。

haha 发表于 2007-10-30 23:23

你算啊!!!

你自己妒忌就说吧,何必这样啊!!!自己没本事就说别人~~~~~~~~~~~你算啊!!!

haha 发表于 2007-10-30 23:44

还说你是大学生!!!!!!!!!!!

楼主你说:当天晚上我得知这个活动是免费的就找宿管说要退钱,3栋宿管说那个人明天会来,结果没来.结果他给你退钱没啊???你要看清楚人家的广告,是怎么说的,还说你是大学生!!!!!!!!!!!

Flyinbed 发表于 2007-10-31 00:24

原帖由 蓉儿 于 2007-10-30 22:49 发表 http://qypt.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觉得吧``这个事情应该先反应到中国移动清远分公司```然后报警``` 法制社会要依法办事```` 虽然那人帮你抢邮件发邮件```但是他可以说明是报酬```不应该说是充值赠送````

呵,蓉姑娘说的没错!
要注明是报酬而不是充值送赠送!

闻所未闻 发表于 2007-10-31 10:13

原帖由 小灰 于 2007-10-30 18:11 发表 http://www.qypt.com/images/common/back.gif 回.这个当然. 如果有说明.这是移动的一个免费拿钱的活动. 给一点钱帮忙抢的.当然不算欺骗. 如果没有说明的.那就算什么了. 我说得对么?


当时就是没有跟我说明,要是我知道就不会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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