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男孩 发表于 2010-11-21 19:54

某高校学生与食堂搞笑的协议

本帖最后由 或许、、 于 2010-11-21 19:57 编辑

               甲方:××高校全体学生      
               乙方:学校食堂全体职工
本协议双方应本着互相谅解、互相尊重的原则(既食堂工作人员谅解学生的行为,学生尊重和适应厨师的手艺)
                      乙方(即厨师应做到以下条款)
第一条:油炸糕、馅饼等食物的直径必须超过5cm;
第二条:包子陷里出现"小强"(蟑螂)的次数,平均每周不得超过3次;
第三条:肉菜里面肉的含量必须超过5%,米饭里面沙子的含量不得超过30%;
第四条:一些家常菜必须标明名称,或至少能够使10个以上同学辨认出菜里的物质成分;
第五条:馒头和花卷必须保证是完整的,至少不能被其他人咬过或遗留下啮齿类动物的牙印;
第六条:盛饭时不准依据女同学的相貌决定给饭的数量;
第七条:每次饭菜出锅后,厨师应当着至少10个以上同学的面亲自品尝,如果在嘴里咀嚼超过10秒钟,才可以供全体学生食用。

                            甲方(即学生应做到以下条款)
第一条:不准在食堂的墙壁上刻上厨师的名字,并在旁边悬挂"小强"(蟑螂)的尸体,举行追悼会等等;
第二条:不准用馒头、花卷等伤害性极大的硬物投掷厨师颈部以上、腰部以下的部位,以免造成致命伤;
第三条:由于饭菜造成的呕吐,不得故意跑到打饭窗口对着厨师进行,以免影响其他同学的食欲;
第四条:不得要求漂亮MM拿10个以上的饭盒打饭;
第五条:女同学在吃包子的时候发现已经法定死亡的"小强"(蟑螂),尖叫音量不得超过90分贝;
第六条:不得利用食堂的饭菜作为玩扑克牌失利的惩罚赌注
第七条:当天主打菜如果是鸡爪子,严禁集体把鸡爪子中指竖起来,对厨师进行侮辱性挑衅。
以上全部条款于2010年11月22日起执行,如果某方违约,将负责吃光食堂当天所有剩饭。

老男孩 发表于 2010-11-21 19:59

沙发

此去经年 发表于 2010-11-21 20:05

给学生的要求中好像给了我们一些提示。。

老男孩 发表于 2010-11-21 20:06

给学生的要求中好像给了我们一些提示。。
此去经年 发表于 2010-11-21 20:05 http://www.qypt.com/images/common/back.gif


    没错,下次你去试试~

此去经年 发表于 2010-11-21 20:08

回复 4# 或许、、


    一个人的力量微乎其微

chiper 发表于 2010-11-21 20:26

我靠!(此回复虽有且仅有两个字,却深刻地表达了回复人的深深的祝福与刻骨的情感,可谓言简意赅,一字千金,字字扣人心弦,字字催人泪下,足可见回复人扎实的文字功底和信手拈来的写作技巧及惨绝人环的创新能力。实是佩服佩服!再加上以感叹号收尾,点睛之笔,妙笔生花,意境深远,照应前文,升华主题,把回复人的感情表达得淋漓尽致,给人无限感动和惆怅,有浑然天成之感,实乃回复中之极品,祝福中之绝笔。)

Jamy.Q 发表于 2010-11-21 20:46

无语~无聊

老男孩 发表于 2010-11-21 20:47

无语~无聊
Jamy.Q 发表于 2010-11-21 20:46 http://www.qypt.com/images/common/back.gif


    呵呵,很搞笑~

WOWer 发表于 2010-11-21 21:15

这不是纯表

绝心 发表于 2010-11-21 22:44

很久很久以前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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